立案提交资料
来源:原创 作者:北海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3 22:28:55 点击数:50147
1、仲裁申请书;
2、证据材料;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a、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b、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c、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职务证明原件法人的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的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d、仲裁代表人提起仲裁的:提交全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共同申请人推选其为申请人代表的证明材料;
4、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
5、被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其工商局登记查询单;
6、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