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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立案——什么是仲裁条款、仲裁协议?
什么是仲裁条款       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进入仲裁解决纠纷的前提。     仲裁条款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好在纠纷发生时将纠纷提交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书时,可以采用本会的示范仲裁条款,北海仲裁委员会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以及当事人之间来往的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信件、电报、电传中定有协议仲裁的条款,都属于有效仲裁条款。 什么是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当合同所列事项的一部分或全部发生纠纷时,应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其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后,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仲裁事项,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什么纠纷提交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协商选定一个特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的纠纷。具备了上述三方面的内容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的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订立,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提交仲裁申请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订立。     仲裁协议的模板可在本会文书下载处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