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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审理——仲裁案件能否申请回避?
仲裁案件能否申请回避       根据仲裁法和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本会主任决定;本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是否回避,由本会委员会决定。     在就仲裁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办案秘书、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适用仲裁员回避的规定,但由本会秘书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