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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重庆)|《商事仲裁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沙龙活动成功举办
                                          《商事仲裁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沙龙活动成功举办

2018年11月5日晚上19:30,由重庆律师协会两江新区分会、重庆大学客金融、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商事仲裁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主题沙龙活动在大学客成功举办。来自重庆市律界同仁、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及各金融公司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我所胡政武主任、雷红主任、李云飞律师、敖良芳律师、孟圣祥律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此次讲座由中国资深仲裁理论研究者、知名仲裁实务工作者、中国北海国际仲裁院执行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仲裁学院教授马占军博士主讲。

     此次讲座围绕商事仲裁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这一主题进行。马占军教授就商事仲裁与经济活动的密切关系、商事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优势、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以及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四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

首先,马占军教授表示,审理的期限较诉讼短,且一裁终局。没有二审,避免了有的当事人故意缠诉、滥诉,切实能减轻当事人诉累。

第二,仲裁由专家办案,独立公正。仲裁员中有金融行业方面的专家,审理案件,专业知识过硬,与当事人容易沟通。仲裁办案不受干预,办理的一批机关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仲裁案件,都有效的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仲裁保密,不公开审理。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也维护了企业的声誉,使纠纷双方不因仲裁解决纠纷而伤了和气,有利于继续合作。

第四,仲裁结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作出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如果不自觉履行,权利方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仲裁费用低。由于是一裁终局,纠纷当事人只支付一次费用,不会发生在诉讼中常产生的二审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马占军教授提到,仲裁的诸多优势特点,对于化解经济纠纷非常方便,能够及时使矛盾得到解决,使企业运行能够尽快回到正常运行的轨道上来,避免因纠纷久拖不决,从而把企业拖垮的现象发生。 


     同时马占军教授结合商事仲裁案件收费、财产保全、案件执行等人们比较关注的实际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释疑解答。

    随后,大家结合实际情况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仲裁机构积极介入经济领域纠纷解决,既能有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也能切实减轻企业诉累,更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沙龙活动组织有序,主题鲜明,讨论深入,达到了预期效果。各律界同仁、企业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期待与马占军教授再次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