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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仲裁委员会出台四项措施 提升仲裁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为落实《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办字[2018]8号)要求,把北海打造成广西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北海仲裁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于2018年12月21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该《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进一步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办案速度。在《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基础上,立案审批期限由5个日缩减为1日,发送受理、反请求通知等文书期限由5日缩减为2日,非特殊情况,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由有30日缩短为25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由4个月缩短为3个半月,做到仲裁时间最短。

二、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梳理仲裁办案流程,研发使用仲裁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整合案件分流分办环节,优化规范内部审批权限及程序,做到仲裁环节最少。

三、进一步规范收费减缓规定,降低仲裁收费。在现行仲裁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免仲裁案件处理费的收取,对经济困难当事人,根据其申请,经核实依规定进行减收或者缓收仲裁费用,做到仲裁收费最低。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促进高效服务。加大服务礼仪培训,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细节,完善便民设施,注意言行,树立仲裁为民观念,做到仲裁服务最优。

下一步,北海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整顿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树立营商环境是北海极端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作用,真抓实干、落实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北海打赢优化营商环境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