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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韩民间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
      9月26日,由“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德恒律师事务所、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北海仲裁委员会、北京青年国际文化艺术协会共同组成代表团一行前往韩国首尔律村律师事务所和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学习交流。

      韩国律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姜熙哲律师热情接待代表团,并进行座谈交流。在座谈交流会上,代表团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与律村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北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北海国际仲裁院院长钟宏感谢“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提供这样学习交流机会,向大家介绍北海市和北海仲裁发展情况,并表示律师与仲裁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希望能与韩国律村律师事务所进行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韩仲裁与律师行业共同发展。

      姜熙哲向代表团介绍韩国律村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韩国律村律师事务所是由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造诣的各领域中坚律师秉承“齐心合力共建专家之村”之理念创建而成,是韩国屈指可数的综合性、国际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姜熙哲同时还表示韩国律村律师事务在中国的业务发展稳定向好,希望能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和中国的仲裁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共同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两国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代表团对韩国律村律师事务所走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表示中韩两国民间法律服务机构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对标中韩两国经贸往来法律服务“需求点”,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共同推动中韩两国贸易畅通、民心相通,为两国经贸沿着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随后,代表团前往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参观交流。大韩商事仲裁院院长李镐元,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长申熙泽亲切接见代表团,并进行座谈交流。李镐元、申熙泽向代表团介绍大韩商事仲裁院基本情况,并表示大韩商事仲裁院是纯粹的民间性机构,是按照《韩国仲裁法》由韩国政府指定成立的仲裁机构,在国际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同时还表示韩国法律对外国仲裁机构到韩国设立分支机构并没有明文禁止性规定,外国仲裁机构可以在参照《韩国对外投资法》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设立,大韩商事仲裁院愿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和中国仲裁机构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为两国经贸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钟宏在座谈交流会上介绍北海仲裁发展情况,并表示中韩两国同属大陆法系国家,在仲裁发展问题上有许多相通相同之处,都是解决民商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希望能与大韩商事仲裁院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为中韩两国企业和经贸往来搭建一个双方都共同受益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共同服务于中韩经济高质量发展。